1、負責相關物料和產品的檢驗工作, 對檢驗時效和質量負責;
2、按時完成相關記錄和報告,應完整、真實、正確;
3、工藝驗證、設備驗證、清潔驗證的檢驗工作;
4、按規定的周期對潔淨區懸浮粒子和微生物數進行監測;
5、按規定的周期檢驗純化水,並承擔純化水係統驗證的檢驗工作;
6、微生物限度檢驗,培養基的配製、分裝及適用性檢查,菌種的傳代、保管和滅活,方法適用性試驗;
7、原料藥、輔料、包裝材料、化工原料的取樣,取樣應有代表性;
8、穩定性考察樣品的檢驗工作;
9、一般儀器的維護保養和化學試劑的配製;
10、 要求理化檢驗員在微生物檢驗員不時能獨立完成微生物檢驗工作。
11,實驗室的安全和衛生工作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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